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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划定建水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(第3号)
关于划定建水县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
(第3号)
根据当前建水县疫情防控形势需要,按照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(第九版)》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将建水县部分区域划定为中低风险区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将建水县五龙商场片区划定为中风险区,执行“人不出区,错峰取物”等管控措施。
二、将建水县县域内除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为低风险区,实行“个人防护,避免聚集”等管控措施。
三、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建水,离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此通告自2022年10月2日零时起执行,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
建水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
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2年10月2日
编辑:卢慧
审核:苏浩伦
法律顾问:云南毛荣芳律师事务所 毛荣芳律师 13808775229